横洲岛深水养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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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横洲岛深水养殖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横洲岛深水养殖项目二期

(二)建设单位:珠海市农控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万山横洲岛北侧海域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珠海市万山区距白沥岛直线距离3公里的横洲岛北侧海域建设半潜式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1座(入级中国船级社)和92米周长深水网箱40口。养殖平台采用海工平台半潜式结构设计,四角抛锚定位,具有良好的抗风浪能力,并按照实施海域50年一遇海况设计建造。结构总长86米、宽30 米、高18米,可提供养殖水体超过30000m³,年产优质鱼(金鲳鱼、军曹鱼、石斑鱼等)不少于450吨。40口重力式深水网箱主要采用HDPE圆形浮式网箱,每口网箱周长92m,直径25m,网深7+1m,面积约490m2,容积约4600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农控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大万山岛港湾路37205之五室

联系人:魏工          电话:18163208691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汇景大道392101     邮编:519000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31140545

邮箱:592802994@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示期限: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前。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珠海市农控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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